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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中秋期间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人:胡敏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9-29 】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职能部门、教学院部、直属单位,临沂校区:

2018年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根据上级部署和学校党委要求,现重申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在政治上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国庆、中秋节是“四风”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极易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遵纪守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要严明纪律和规矩,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各项廉洁规定固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日常行动,贯穿于“三全育人”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严明纪律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各党组织、部门单位要紧紧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强宣传教育,重申各项纪律规定,强化工作措施,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禁公款购买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和违规接受宴请;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滥发津补贴、奖金;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持有或实际使用各类健身娱乐消费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广大教师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教师”标准,增强法纪意识,坚守师德承诺,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等。坚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师德“红七条”规定。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监察处、各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问题,严到底、不退让。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力度,用严肃查处体现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用从严整治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