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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胡敏 |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6-12 】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部门、院(部)、单位,临沂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崇廉尚德,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就做好学习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测试对象

全校党员干部和教师,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要通过自学或结合支部学习等形式,自觉学习相关党纪法规、德廉知识和师德师风知识。

学校处级及以上干部参加全省集中测试;科级干部测试工作,根据上级测试通知要求,由学校纪委、组织部适时组织。

二、学习测试主要内容

学习测试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四部分内容。学习测试题在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市纪委监委网站上线,学习测试人员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

学习测试题分党员干部卷和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卷。党员干部适用全部学习测试题,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适用除党章党规党纪外的学习测试题。测试时,分别从相应学习测试题中随机抽取。

三、学习测试安排

1.测试地点和时间:全省集中测试考点设置在各市,测试人员注册信息时请就近就便选择测试地点。注册和测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测试方式: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随机抽取100道测试题,其中判断题35道、单项选择题35道、多项选择题30道,每题1分,总分100分。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有关要求

1.各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好本部门党员干部、教师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

2.凡属测试范围的处级及以上干部都要参加测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和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集中测试后3个月内统一安排补考。拟提拔、重用的干部,测试成绩不合格的暂缓使用。

3.严肃测试纪律,对严重违反测试纪律的,取消测试成绩并不得参加补考,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纪委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