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胡敏 |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12-31 】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部门、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山东省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

党总支(分党委)、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作风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廉洁教育,弘扬尚俭倡廉优良传统,积极营造节俭文明、健康廉洁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持续纠治“四风”

要认真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元旦、春节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教育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头雁”作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动本单位广大党员师生遵规守纪,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尤其是要严格重申以下纪律要求,确保做到令行禁止。严禁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严禁以节礼或节日福利为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或有价证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以公务活动为名,变相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宴请;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严禁违规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守师德师风禁行行为“红七条”和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六禁令”。坚决纠正铺张浪费行为,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漠视师生利益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元旦春节期间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决核查处置,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坚决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532—85071099

举报邮箱:jiwei@qut.edu.cn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