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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责

【发布人:胡敏 |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7-29 】

 

综合处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运行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与学校纪委委员的联系;负责上级纪委监委、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重点工作部署和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主要文件及领导同志文稿,审核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等;负责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印信、文件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以及监察对象涉及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和批评建议,筛选问题线索;负责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负责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提出分办处置意见,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室处置,并定期汇总核对;负责对办案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履行办案手续、执行办案纪律、保障被审查调查人权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等职责;负责督促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报告和相关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负责对分办、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办理;负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线索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负责党风政风监督,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负责学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负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党内专责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直接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受理和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负责对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拟作出的决定、纪检监察建议文书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查;负责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学校纪检监察网站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