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学校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发布人:裴根 |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3-01 】

 

 

    2月27日,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天,青岛理工大学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西海岸主校区召开。校党委书记王亚军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谭秀森出席,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尹东峰总结部署纪检监察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校纪委委员、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正处级干部参加会议。

 

     

会场

     

党委书记王亚军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尹东峰总结2021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2年重点任务。他指出,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学校“十四五”开局之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行政坚强领导下,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教育系统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扎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持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2022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积极协助党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双高”建设目标任务,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学校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学校重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二是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三是强化监督专责、第一职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是深化整治师生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有力有效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五是自觉接受严格约束和监督,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尹东峰安排布置纪检监察工作

窗体顶端

王亚军、谭秀森代表学校与二级单位代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王亚军在讲话中指出,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学校锚定“十四五”规划和“双高”建设目标任务、促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各项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就做好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王亚军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持续提升政治能力。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二要持续强化政治监督。要胸怀“国之大者”,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十大工程”目标任务,聚精学校“十四五”规划、“双高”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推进,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要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要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变种,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坚决纠治背离“严真细实快”作风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影响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解决广大师生急难愁盼问题不力、加重基层单位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防止不良风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四是持续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深化“三不”一体推进。要将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党员群众监督协同起来。五是持续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接班人和生力军,对于年轻干部,既要培养选拔好,又要持续教育管理监督好。要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党委书记王亚军、校长谭秀森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门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