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异康在该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确保2012年底前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山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伟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法泉出席会议。
姜异康指出,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实现惩防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要注重运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开展工作,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着力健全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廉政教育、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群众权益保障等机制,构建“6+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要认真总结惩防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
姜异康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要坚持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相结合,把检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甚至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