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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发布人:胡敏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1-10 】

各党总支(分党委):

为严肃换届选举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中国共产党青岛理工大学第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中国共产党青岛理工大学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即将召开,这是全校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顺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会议的各项任务,关系到我校未来几年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的顺利实施,对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开创新时代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校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精神和学校党委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选举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坚决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学校纪委要坚定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确保换届选举纪律不折不扣得到执行;党委组织部要坚定担负直接责任,切实发挥在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换届选举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学校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为学校第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提供重要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定

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选举始终。校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遵纪守规的自觉性。要加强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关心和监督。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一些地方破坏选举案和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充分认识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严重危害,坚决抵制非组织活动,使换届选举过程成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过程,成为实践党内政治生活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过程,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过程。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赋予的权力和相关要求,对党代表和“两委委员”酝酿、推荐、资格审查和选举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明确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选举规定、侵犯党员和代表权利等行为,坚决防止拉票贿选等各种不正之风。要注意听取广大师生对换届选举风气的意见建议,特别关注违反换届选举纪律问题的反映,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抓早抓小,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整治换届选举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领导干部因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单位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出现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及时查办,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查处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

 

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纪委办公室:85071099,jiwei@qut.edu.cn

党委组织部:85071021,zzb@qut.edu.cn


附件:“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

 

附件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要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资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请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