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严明纪律要求深化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了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5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主要涉及利用过节之机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心怀侥幸以隐蔽手段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安排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动本单位广大党员师生遵规守纪,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各项廉洁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教职工从上级通报的典型问题、我校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及教职工酒驾醉驾等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入反思查摆发生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违规违纪情况,针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并规范完善。要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价值观、消费观和人情观,正确认识“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的“四风”问题,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积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明确纪律底线,倡树时代新风
上级通报的典型问题,折射出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反映出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的复杂性。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紧盯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管理监督,杜绝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特别重申以下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或有价证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以公务活动为名, 变相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宴请;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严禁违规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守师德师风禁行行为“红七条”和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六禁令”。坚决纠正铺张浪费行为,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 漠视师生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纳入加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学习通知要求和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确保每一名党员干部、教职工知敬畏存戒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继续坚持党风政风一起抓,纠树并举、破立并进,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校园新风正气。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思想麻痹大意、传达贯彻敷衍塞责,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532—85071099
举报邮箱:jiwei@qut.edu.cn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