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李倩)“我认罪,希望通过媒体警示他人。”昨天,原中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许金国在房山法院受审时说。他被控受贿近百万元。
检方指控,许金国利用职务便利,于2002年2月至2006年5月,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82万余元、9000美元,为他人牟取利益。
庭审时,许金国言语非常少,一直微微低着头,眼睛望着地面,当审判长或公诉人向他询问案件事实时,他才简短地回答:“没有意见,属实。”
关于许金国涉嫌受贿的卷宗共20卷,公诉人称他共受贿15起,许金国只对索要贿赂表示异议。“我没有向他人索要财物,是他们自愿给的。”许金国说。
许金国当庭认罪,并希望通过媒体,用自己的事情警示他人。庭审最后,许金国抬起头对法官说:“我有自首情节,希望能够对我从轻处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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