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秦裕、吴明烈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见新华网、中新网2007年12月20日消息)。
人们之所以关注这个案件,乃因判决的对象秦裕是原担任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判决书称,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682万余元。法院对秦裕一案之所以维持一审原判,也是基于此案证据确凿和依法量刑。
分析秦裕案,一个很显著特征是,利用出任地方党政第一把手秘书的身份进行“傍大款”谋私利。
秦裕之所以“傍”吴明烈,乃因吴是上海新黄埔集团董事长,而“傍”张荣坤则由于张是原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案件透露,吴明烈、张荣坤等人正是紧紧巴结了秦裕的特权,而秦裕也从中捞得好处。在侵占国家利益中饱私囊的共同目标下,秦裕与这几位“大款”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合演一出侵占丑剧。随着上海社保金案的暴露,秦裕与“大款”勾结的问题也终于浮出水面,成了人们可鉴的一个反面镜子。秦裕与几位“大款”的倒下,印证了人们关于不能“傍大款”的忠告。
在现时的政治体制框架下,出任地方部门党政领导的秘书们仍然具有某种特权。一些企商家“大款”们极力巴结秘书一族,乃是利用秘书作媒介作路桥,谋取某些资源的额外开恩。在已曝光的地方官员受贿案件中,通过秘书中间搭桥而滑下深渊的不乏其人。一些行贿受贿案件还具有领导与秘书狼狈为奸的特点。因此,加强对秘书的监督就是一个不容松懈不容回避的问题。
应该说,某些秘书热衷“傍大款”问题有着方方面面原因。
从某些秘书个人而言,有着钻权谋私大捞一把的世界观问题。一些在领导身边工作的秘书,不是学习领导的好品德好作风,而是做着“有朝一日”的梦,祈盼在领导关照下政治上谋取高职,钱财上广开门路。而这些问题恰恰又为某些不怀好意“大款”们提供了空隙,在所谓“一回生两回熟”的途径中,在“美酒美言美气氛”之中,某些秘书们可能会解除思想上的警惕,充当了“大款”们的俘虏,成了他们谋取私利的代言人、跑腿与保护伞。可见,避免秘书出事,重要的是秘书们正确看待秘书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洁身自好,对自己工作不能有任何非分之想。一旦“大款”们送来什么糖衣或其他引诱,应予拒之挡之。
从领导角度而言,对身边秘书也不能过分听信,不能网开一面。一些领导之所以上秘书的当,个中一因是由于共同工作时间长了,相互之间有感情,或秘书时时处处都认真替领导做事,博得了领导的好感。这样,对秘书的监督约束逐渐放松了,久而久之,在不良思想影响下,某些秘书就利用了这份信任,造成事实拉领导下水。一些出事领导就是由此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因此,监督约束秘书,不仅是对秘书政治上的爱护,也是对自己负责。在近来出台的廉政规定中已屡屡提出加强对“身边人”教育监督的问题,这个“身边人”无疑也包括秘书。
而今,秦裕等被判无期,维持一审,无疑也告诉人们,按照中央精神严格管理约束“身边人”,防止秘书“傍大款”也是廉政要事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