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钱款是为了体恤下属,收受贿赂也属于人之常情……中国石油大学原基建处处长李庚耀因贪污受贿罪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其被指控在负责高校后勤和基建工作期间,私分学校款项,收受财物20余万元。(9月5日中国法院网)
听惯了贪官为自己搞腐败的“说词”和诡辩,公众的神经已经麻木,审丑已经疲劳。然而,李庚耀的“贪污钱款是为了体恤下属,收受贿赂也属于人之常情……”仍然令公众瞠目结舌,大跌眼镜。
惜日一呼百应的官员,坐在主席台上说理论,头头是道,谈廉洁,句句成理。如今变成了阶下囚坐在被告席上,抹掉一把腐败泪,吐出的竟然是满嘴荒唐言,怎么不令公众愕然?怎么不令公众费解?
其实,这一点都不奇怪。贪官原本就是一个披着一身官服的“双面人”。在台上谈廉政反腐败,既是硬着头皮非得要说的工作,又是为了掩耳盗铃,长腐不倒。一旦褫其华衮,撕下画皮,暴露了本来面目,反而“一身轻松”,毋须再遮遮掩掩,加之眼见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将化为乌有,干脆破罐子破摔。
一个毫无廉耻的人,说话无所顾忌,自然是满嘴荒唐言,上不沾天,下不着地。也正是这样的“荒唐言”,进而证实了贪官的真实身份——他原本就是这么一副德性!
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与其说贪官堕落是贪欲作怪,倒不如说是因为荣耻颠倒,丧失廉耻之心,变成了金钱的奴隶使然。否则,当下属“建议”把公款私分时,如果李庚耀心中还有廉耻之心,有党纪国法,他会“从谏如流”,做主将10万元公款私分了吗?绝对不会。
也许有人说,这下属胆子也够大的,居然敢向领导“建议”私分公款。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试想,如果下属在心理没有“掂量”过自己的“领导”是什么货色,是否敢“建议”把公款分了?而且,另一个问题是,原本不干净的李庚耀,听到了下属的“建议”是否觉得正中下怀,乐于做主,“体恤”一回下属呢?依笔者看,这些问题还真值得拷问。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李庚耀腐败案再次警示为官者,廉耻不可丢,贪欲不可长;不严格要求自己,拿下属当腐败挡箭牌,结果是,一把腐败泪,满嘴荒唐言!(王捷)